为贯彻落实省市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和电瓶车废铅蓄电池环保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废铅蓄电池的回收处理,灌南县多部门通力协作,聚合联动共同推进推进电瓶车废铅蓄电池三级回收体系收运工作,防范废铅蓄电池对环境造成污染风险。
开展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排查。联合市场、交通、商务等部门梳理辖区内电动车、铅蓄电池销售点和机动车4S店、维修点情况,初步形成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销售网点)清单,并通过各镇进一步详细排查完善清单,同时开展废铅蓄电池相关单位的管理要求的宣传。
健全三级回收体系。按照省市关于构建废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三级回收体系要求,开展政策宣传及培训,加大动员部署,9月6日召开电瓶车废铅蓄电池三级回收体系收运工作推进会,会议邀请各镇相关负责人、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负责人以及各镇收集网点(销售网点)代表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主动对接辖区内收集网点(销售网点),签订回收协议,推进我县收集网点(销售网点)纳入废铅蓄电池三级回收体系,督促收集网点的废铅蓄电池应转移至相对应的唯一集中转运点,不得非法销售,印制并悬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标识。
加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环境监管。对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企业组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收集转运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集中转运点已根据要求完成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与省固态废料管理信息系统联网。
下一步,灌南将进一步宣传电动车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同时也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级回收体系单位非法收集、运输、拆解、销售废铅蓄电池以及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非法处置废酸液、非法接收倒酸电池、再生粗铅、铅膏铅板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未纳入试点回收体系的电动车、铅蓄电池销售点和机动车4S店、维修点违法收集、贮存和销售废铅蓄电池的行为,尤其是要严查将废铅蓄电池非法出售给无回收资质小商贩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方面推进我县废铅蓄电池三级回收体系建设。(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