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装前应先检查蓄电池,并用干布清洁蓄电池表面,如发现蓄电池外壳破裂,有液体渗漏时,须更换蓄电池,防止造成酸液腐蚀。
2. 蓄电池安装前应将包装箱拆除,不得带包装箱安装;蓄电池应正立安装,不可倒置,不可叠放(若电源箱为叠放设计,则安装时上下蓄电池间必须隔开);相邻蓄电池之间间距2mm,同时要防振、防压,安装牢固,使用的过程中不会窜动撞击、相互摩擦,不能进水。
3.各蓄电池串联连接,线径一定要符合有关电器安装规定(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350W的电动车,建议使用2.5mm2及以上的导线;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350W的电动车,建议使用4mm2及以上的导线. 正、负极性应连接正确,不得短路,连接方式选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操作时不得损伤端子和密封部分,并保证连接点接触良好,防止产生火花,连接线不允许有交叉、重叠和挤压现象。
5. 蓄电池不得放置或安装在密闭的容器内,电源箱设计不能太密封,要有多个中Φ10mm上下对流的通风孔,以利于充电时产生的微量气体和热量及时散失;若电源箱设计无通风孔,则在安装时必须开出通风孔。
7. 蓄电池为荷电状态出厂,如果出厂时间短,用户可直接装车使用。如果出厂时间较长(2个月以上),为了补充贮存和运送过程中容量的损失,用户应在装车和使用前补充电。补充电方法为:将随车充电器插上蓄电池箱,接上220V的交流电源,充电至充电器转绿灯后2h~4h 即可。
8. 蓄电池应尽可能的避免在-10°C以下的低温度的环境下使用,为避免损坏蓄电池,使用时禁止过放电,欠充电及过充电严格禁止使用“回升电压”来强制行驶。
9. 电动车不用时,蓄电池需充足电后贮存,并每月补充电一次,以免长期亏损导致极板硫酸盐化。
10. 蓄电池容量以环境和温度25℃为标准,温度每下降1°C则蓄电池容量下降约1%,在使用的过程中应考虑环境和温度的影响因素。
11. 蓄电池不得接近火源、热源,不得将蓄电池抛入火中或浸没在水中,严禁在阳光下直接曝晒或充电。
12. 不同型号、不一样的品牌、新旧不一的蓄电池和不相同的型号的充电器不得混用。
13. 蓄电池是消耗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充放电循环使用后蓄电池容量会逐渐下降,造成电动车续行里程降低,属于正常现象。但在保用期内蓄电池容量降至额定容量的60% 以下时,则视为电池失效,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超过保用期之后蓄电池容量降低至标准值60%以下时为正常损耗,不属于保用范围。
14. 蓄电池使用超过保用期,应将蓄电池交本公司特约经销商或各地办事处人员做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风险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15. 非蓄电池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拆解蓄电池,废旧的蓄电池请交由回收站(商家)统一处理,不得到处乱丢,以免影响环境。
2. 电动助力车用蓄电池出厂后,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要求。
3. 铅酸蓄电池产品为电化学能量体,在存放过程中会出现容量损失现象;长期存放蓄电池需要按照本说明书要求定时进行补充电;生产日期超过3个月(含)的蓄电池产品不适用于T/ZJXDC 001-2021及GB/T 22199.1-2017,仅提供客户使用,不影响正常的售后与质保。
4. 蓄电池产品为电动车的主要配件,产品实际外观尺寸需根据车型配置进行开发,具体尺寸数值以本说明书附表为准。
5. 开箱后如发现蓄电池漏液,接线片断裂,蓄电池槽破裂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属蓄电池质量上的问题的予以调换。严格按我公司说明书规定要求使用在保用期内蓄电池容量降至额定容量的60%以下,经维护后仍没办法恢复容量者,可予以调换。